人才培养
根据《必赢766net手机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沪交研〔2022〕7 号)、《必赢766net手机版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沪交研〔2022〕8号)要求,必赢766net手机版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:
1、参评对象:
2021级~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,少民骨干计划全日制定向非在职生、援疆计划全日制定向非在职生、强军计划全日制定向生。
2、评定说明
在基本学制年限内,研究生可以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。
博士研究生不分年级,参评者需通过当年的培养环节过程考核(包括资格考试、论文开题和年度考核)。博士生学业奖学金首发以博资考通过作为评定依据。直博士第一学年按硕士一等奖发放,自第二学年开始参照博士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。硕博连读转入博士阶段学习,转博当年其硕士学业奖学金等级与最近一次评定等级相同,根据转博当年以硕士身份在校的有效月数(以1-8月计),于转博后一次性发放;博士阶段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和发放,依据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规定执行,首发以博资考通过作为评定依据。
3、发放方式
在春季学期和夏季学期通过资格考试者,按每月1000元,当年3-12月在校有效月份核算;在秋季学期通过资格考试者,按每月1000元,当年9-12月在校有效月份核算。当年论文开题通过或年度考核通过者,按每月1000元,根据当年在校有效月数核算。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年度上限为12000元。
在基本学习年限内,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于评定当年年底前一次性发放。在基本学习年限期满当年,博士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当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有效月数,按月核算(以12个月/年计)累计奖励金额,于当年发放。
4、时间要求
培养环节过程考核的通过时间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归档时间认定。
归档截止时间:2024-10-30
学院拟公示时间:2024-11-1至2024-11-7(不少于5个工作日)
报送研究生院:2024-11-7